随着境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中国企业如何适应当地的法律文化差异、做好法律风险预估以及自身合规建设,无疑是亟须弥补的一课。

三年多以前,习近平主席出访东南亚和中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并得到了以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等为代表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大力支持,同时也在国际社会得到了高度关注。

自2013年以来,在“一带一路”建设的框架下,中国与中亚国家在多个领域的合作中取得了重要成果。

2015年12月25日,作为全球首个由中国倡议设立的多边金融机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成立,使得亚洲区域建设互联互通化和经济一体化进程得到了促进,亦使得作为经济增长动力引擎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资价值得到了进一步夯实。

在“一带一路”建设与亚投行成立等背景下,境外基础设施投资领域迎来了更多机遇。而在机遇背后,境外不同的管理理念、不同商业和法律环境,也对中国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么,中国企业在境外基础设施投资过程中,如何寻找最适合自身情况、最能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措施及策略?

在2016年12月13日举行的“2016海外基础设施投资高峰论坛”上,来自主办方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海外投资法律专家以及多家“走出去”企业的总法律顾问们,给出了部分答案。

境外投资法律团队选择新趋势

2016年12月1日,瑞士信贷银行发布《2017年投资展望》报告,其中显示2017年亚洲经济将维持稳定增长势头,而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作为推动基建投资的主要功臣,将成为促进该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作为国内企业到境外投资,首先不可或缺的便是法律支持,而怎样的法律团队更适合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法律服务需求,也越发引人深思。

中铁资源集团总法律顾问吴青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以往境外投资并购中,许多企业基于自身要求与当地环境等因素,首要考虑的法律合作伙伴是国外大型国际性律师事务所。因为国际大所无论是分所覆盖面还是对企业到当地发展所需要的资源支持等方面,都很充足。

“而随着近些年法律服务水平的发展,既有国际大所的资源、名气,又有非常良好沟通效率的境内律所更加受到欢迎。”吴青表示,在境外投资过程中,选择国外律师事务所往往面临文化、思维、语言等方面的障碍。而既具备专业化能力又有全球律师资源的国内律师事务所,更能为中国企业提供巨大文化差异背景下的法律规划。

大成上海办公室主任陈锋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补充道,从律所自身而言,充分考虑及满足企业海外投资法律服务需求,提升律师事务所全球化、专业化服务水平,始终应是重要目标之一。

2015年底,大成正式与德同国际律师事务所(Dentons)合并,这是大成国际化之路的又一重大战略。合并后的法律服务联合体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7300多名律师,成为世界最大的律师事务所。

这是全球法律行业整合大潮中的最新一例。中国经济体量不断增长,中国企业的大量海外交易正在形成国内和国外的巨量法律服务需求。

“目前大成在全球拥有130多个办公室,业务遍布亚洲、欧洲、美洲各地,即使在一些没有开展业务的国家和地区,大成同样可以利用战略合作事务所来解决企业‘走出去’所遇到的法律问题。”陈锋告诉《法人》记者。

海外投资风险应对之道

中国企业海外基础设施投资已经成为我国“走出去”战略的重点领域之一,来自商务部2016年初的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仅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就折合1540.7亿美元。

得益于“一带一路”战略推进以及亚投行等国内外机构不断的资金支持,未来境外基础设施投资的规模和领域将更加广阔。而市场前景广阔和政策利好背后,企业“走出去”想走得更远、涉足领域更广,面临的风险也将随之增加。

吴青认为,就海外基础设施投资而言,主要有三点建议:

首先,境外国家的政策风险。这要求企业到境外投资前,应利用专业的法律团队做好充足的调查。在此过程中,与国内政府机关的沟通也同样重要,如外交部和商会等,这些部门对于对方国家的情况更加了解,包括政府换届、政局动荡等信息。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购买政策保险或者通过MIGA(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等方式规避部分风险。

其次,如果投资风险可能涉及境外国家的政权交替风险,企业可以考虑在投资合约签订时,获得当地议会层面对合同进行批准,而不仅仅是政府层面的批准。这样可使企业尽可能避免出现政府换届对投资协议不认可的窘境。此外,若发生一些不可抗力的影响,如此前津巴布韦对外资企业的本土化政策等,企业除与当地政府交涉外,还可寻求外交保护等途径解决。

最后,海外劳资问题。吴青指出,有些国家外海劳资问题要求苛刻,甚至对于企业内当地雇员比例都有规定。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恰恰是劳动力密集型行业,涉及的劳资问题往往较为复杂。吴青对此建议,企业可以与当地机构进行谈判,尽量争取国内劳动力到当地的签证,多运送国内劳动力到当地。在整个投资建设过程中,要与当地工会多做沟通。此外,中国企业到境外投资,也需要拿出高姿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在当地做一些社会公益工作,这样也会获得当地人对企业的好感,有助于缓和发生劳动纠纷时解决问题的难度。

陈锋则认为,除了境外法律文化差异是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风险外,企业对于法务团队的选择同样也是一种风险。很多情况下,中国企业的需求从外国人的文化和价值观而言,往往很难理解。鉴于基础设施行业投资方式复杂、周期长的特性,国内部分律所往往欠缺贯穿整个施工流程并在各个阶段实时跟进的法律服务意识和水平。这就对法律团队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自身合规同样重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海外投资环境日趋复杂,对中国企业和为之服务的法律团队来说,不能放松对自身合规的管理,这一点对于企业投资风险的防范同样重要。

“合规问题其实很多企业早就意识到了,也在逐步推进相关工作。对央企来说,国资委也已经开始以试点的方式推进。”吴青告诉《法人》记者,目前,中铁资源已将合规职能纳入法务部门的工作中,其中涉及反腐败、反不正当竞争等多个重要领域。

“以前很多企业对于合规的工作做得不够,在未来,合规问题肯定会成为核心问题之一,合规管理的很多内容需要逐步细化。”吴青表示。

在陈锋看来,外部律师团队对于企业的合规管理亦应起到必要作用。在合规方面,大成始终有一个综合性的风控团队,对内承担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职能。对企业客户来说,大成在法律服务过程中,也会针对合规问题及相关风险防范提出建议。

“在海外投资过程中,很多时候会遇到反腐败、内部合规等问题,法律服务的工作也要配合这些问题来同步推进。很多合规方面的问题不仅是商业层面,甚至已经走到了刑事层面。”陈锋表示。

合规问题不仅仅体现在企业内部,同样体现在法律团队。对专业的法律服务人员来说,合规意识、合规风险的防控,更有现实意义。

大成上海办公室执行主任吴晨尧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和客户的需求千差万别,做好尽职调查等前期预防工作,并在企业投资过程中,始终提供规避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的良性建议,是专业化的法律团队应该承担的责任。

“作为律师来说,首先自己要合规,才能更好地帮助客户合规。律所内部的合规包括如何建立合伙人的行为规范、如何规范一些业务的确立和客户引入、如何战略分析客户未来的定位和市场定位,以及如何取得客户的方式和价值等。”吴晨尧表示,律师的素质、法律服务的品质、法律团队标准化的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共同构成法律服务的系统体系,这一体系将伴随企业海外投资等领域的全过程,与企业一起,面对复杂的风险与挑战。